近日,《南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该办法自1月18日起开始实施。新规的制定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的运营秩序,提升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而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新规要求,明确将市本级9个区域纳入适用范围,涵盖单独的土地交易以及"连房带地"整宗地等多种交易形式。同时,严格规定了6种禁止交易的情形,从源头上防范违规交易风险。特别针对土地招拍挂竞买时已成立新公司开发的情况作出专门说明,明确此种情形不视为转让行为。
在优化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新规对不同取得方式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制定了差异化的管理规则。对于划拨用地的转让,经批准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保留划拨性质办理过户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则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出让手续。此外,在降低交易门槛方面也采取了多项优化措施。
在土地出租环节,新规要求出租人与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建立划拨土地出租收益年度申报制度,确保交易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明确了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监管要求。在抵押融资方面,自然人和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针对不同取得方式的土地使用权设定了相应的抵押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对非公益性社会领域企业的建设用地抵押融资业务采取了告知承诺制等创新措施,进一步简化了审批流程,同时强化了风险防控机制。这些举措既保障了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加便利化的服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