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四川省林草局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四川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并将于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进一步盘活四川全省1.8亿亩集体林地资源。
作为全国“森林四库”建设示范省,四川省正致力于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聚焦于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的关键环节,明确了集中连片经营、规范流转程序等具体要求,并细化了合同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权益保障:林农权益不受影响
针对林农普遍关注的权益问题,《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家庭承包方在流转林地经营权后,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仍然持有原不动产权证书。这相当于租房模式,房东的产权证不会转交承租人,从而避免了因权属不清引发的纠纷。
受让方权益如何保障?根据政策,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经营权可申请办理林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获得农户授权后,可以通过集中连片流转的方式,将散户零星分布的林地整合起来,用于发展林业产业。
创新模式:推动规模化经营
四川省林地资源分散,单个林农难以实现规模化经营。对此,《实施办法》鼓励村集体通过预流转、组建股份合作社或引进专业运营主体等方式,将零散的林地资源集中起来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这种“化零为整”的方式不仅有助于提升林业经济效益,还能更好地发挥规模效应,推动当地林业产业发展。
流程优化:线上办理更便捷
为了提高流转效率,《实施办法》建立了标准化的合同参考框架,并鼓励各地搭建数字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以广元为例,当地已率先建成林权流转监管平台,实现了从界址确认到合同签约的“一站式”线上办理。通过手机端即可完成相关手续,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
此外,《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分级审批权限,并将配套制度的制定提上日程。这些举措将有效解决以往流转过程中存在的审批层级不清、流程复杂等问题。
随着《实施办法》的施行,四川省集体林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为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